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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時報【台中公司行號申請王姿台中公司設立琳╱台北報導】

為加強多元通關方式,海關規範再鬆電動床綁!關務署表示,自由港區事業的出口貨物經海關核准後,得移運至海運快遞貨物專區辦理通關,第一階段已於上月29日核准,未來業者得視自身需求與貨物特性,選擇手續簡易、成本較低的方式辦理通關。

關務署副署長謝鈴媛表示,為兼顧貨物安全與便捷,上月29日通過自由港區出口貨物得移運海(空)運快遞貨物專區第一階段規畫,即自由港區的出口貨物,可移運緊臨港區貨棧的海運快遞貨物專區,依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辦理,目前僅台北港適用。

根據關務署統計,去年海運快遞貨物進出口合計僅26公噸,今年截至上周為止,進口1.5噸、出口33噸。為加強多元通關方式並增加海運快遞貨物數量,故鬆綁法規,業者得視自身需求與貨物特性,選擇簡易申報單(X7報單)移運方式辦理通關。另外,港務公司也正在洽談台北港與廈門的定期航班,預期未來海運快遞數量會增加。

官員說明,目前採用海運快遞的大多為電商貨物。只要金額在新台幣5萬元以下,符合海運快遞貨物專區辦理通關貨物規定,與不屬於須以一般報單辦理通關者,均可填具移倉申請書,於貨上標示為自貿港區貨物,向海關申請移運海運快遞貨物專區,並與非自如何登記公司貿港區貨物做實體區隔,即日起就可適用。3E575EEB1D48D33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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